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系统梳理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全面总结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验,根据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结果,升级一批、整合一批、停办一批,推进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评估范围
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强基计划;
2.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
3.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班;
4.山东省人才培养基地;
5.学校认定的校级基地班;
6.学校认定的各类特色班。
三、评估内容
1.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整体情况(包括不限于培养目标、育人生态、结构布局、实验班集群发展等);
2.各实验班培养模式和创新举措;
3.各实验班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课程专业教材核心实践项目等);
4.各实验班重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及科教融汇、产教融合育人情况;
5.各实验班教改成果和立德树人成效;
6.各实验班应对国家战略需求和关键急需领域情况;
7.各实验班招生模式、生源质量和就业情况;
8.各实验班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
四、评估安排
1.2024年9月13日(周五)前,各教学单位提交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简况表(附件1);
2.2024年9月13日(周五)前,各教学单位提交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整体情况(限1000字)、各类实验班人才培养质量自评报告(每个限1500字、编写提纲见附件2)和最新人才培养方案(强基计划应包括本研衔接课程模块、转段办法等);
3.2024年10月14日(周一)前,组织专家评估。
五、注意事项
1.此次质量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制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超前系统谋划布局,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请各教学单位将简况表、学院整体情况(学院层面关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制度文件可单独附后)、各实验班自评报告和最新人才培养方案,经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按时将PDF版和电子版压缩打包,以“学院名+质量评估”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yk@sdu.edu.cn。
联系人:孙大永老师;
联系电话:15508607677。
附件1. 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简况表
附件2. 各类实验班人才培养质量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本科生院
2024年9月3日